幸运日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好运前脚到,霉运后面跟”?不管怎样,我可以向你发誓那千真万确。

但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

 

那真是美妙无比的一年。就是印第安头领“狂牛”向联邦军队投降的那一年,那时铁路已修过了苦水河,我刚满四十一岁,快活的好日子串成了串。简直从没遇过那么多如意的事!年头我就在一趟牛只买卖里赚了不多不少的一笔——交易不怎么合法,但双方完全自愿,我出的价谁也不能说不公道。从五月开始,打牌的手气,无论是玩惠斯特还是五点,通通顺得不行,以致于后来每当我迈步走向“绿野”酒馆的时候,似乎都能听见一把小零钱在橡木桌面上蹦跳着召唤我的声音。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再也没人和我赌牌啦,然而八月中我又交了好运,嘿嘿,宝贝,这回才算是真的“大个儿”呢。

交那桩好运之后没过几天,我躺在理发馆的旧长椅上,半闭着眼睛,下巴堆满了肥皂泡。老头儿的刮刀在脸侧平稳地移动,凉飕飕的很惬意。这时候罗杰斯家的小吉姆一阵风似地冲了进来。

“警长,警长!巴利在决斗!”

刀片离开我的皮肤。我坐起来:“在哪儿?”

“克兰特小姐的诊所外面。”小家伙喘着气,红脸儿上满是汗。

“和谁?”我胡乱拖过一条毛巾抹脸。

“不认识!没见过!”

现在我可以肯定,这小鬼发抖是因为兴奋而不是害怕。“我马上去。”

小家伙一下子就跑得没影儿了。

陌生人?有意思。自从六年前一个过路牛仔在斗殴中割断了布医生那老糊涂的喉咙,紧接着被本镇群情激愤的守法公民们吊死之后,外乡佬们在这里一向安分守己。

检查了枪套里的手枪,我疾步走出门外。外面太阳西斜,尘土飞扬,金灿灿的光线铺满镇上唯一一条大路。迎着夕阳走去的时候我突然有种稍纵即逝的奇妙感觉,似乎这条路正带我走向黄金之国,或者是尘世天堂、人间乐园啊随便什么好地方,名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地儿到处都是金子——人在得意的时候总得乱想点啥,我认为这是上帝也会原谅的。

路直,而且短,酒馆、裁缝店、铁匠铺、杂货铺一路过去,就是诊所的乳白色矮房子——乳白色是指刚建好的时候,如今它看上去不过是个斑驳的灰色蠢货,尤其可厌的是那点假清高的味儿。

诊所前面,平时用来集会的圆形空地上现在已经围了好些人。

早在五十米开外我就听到了巴利的一通咒骂,嗓门之大赛过普通的驴子。和预料的一样,很明显决斗还没开始。隔着围观者的肩膀可以看见诊所的窗口里也探出两三个脑袋。更近些的地方则晃动着一颗少了左半边耳朵的秃瓢,我的老伙计巴利。他正在一个劲儿转圈,朝手上吐唾沫,拿脚蹭地,不时恶狠狠地大吼两声。

然而我知道他现在怕得要命。根据长期的经验,嗓门这么大动作这么多,只能表明巴利老爷完全给吓坏了。可怜的家伙。不过记忆中除了那次和一帮凶悍的苏族人意外的遭遇——就是那次他失去了耳朵——倒也很少见他怕成这样过。

接着我看到了他的对手。

那是个很高的男人,差不离有六呎二寸,也许还多,因为逆光,看不清脸。他站在巴利的狂躁搅起的尘土里,默然无语,肩膀松弛,手放在枪套上的姿势相当随意。我打量着他,竭力想在陌生人修长身躯的阴影中找出一些特征来,突然之间我感到心里一沉。

我突然明白巴利为什么害怕了。这人太安静了。那种静默即使不是死亡本身,至少也得是死神雇的代理人,直能让对手脊背发凉,头皮发麻,让周围的空气凝固成一整块铁板。是的,这高个儿站在那里简直就像一块人形的石头,可谁也拿不准石头什么时候会猛然活过来,动起来,会扣响扳机,闪电般地把一颗热乎乎的可爱的小铜子儿送进你脑门子里去——你甚至不会看见他的眼睛——让我选十次也不会去招惹的厉害角色!

我必须插手,不得不。在场的人中知道胜负已分的人不会太多,而能控制局面的就只有我一个。在远西地区私斗算不了一回事,但我并不愿意就此失去一个副手,巴利虽然不够机灵,对我怎么说还算忠心耿耿。

因此我分开人群走进去:“都别动!我是警长!”

 

下面的事就好说了。

在做完一个姑且表示“泄气”的模棱两可的手势后,巴利快速地走出决斗圈,我几乎可以听到他那颗如蒙大赦的心脏在感恩的喜悦中狂跳的声音。对面的陌生人仍然不言不语,只是从枪套上轻轻移开了手指——我对此暗自感激。

根据巴利喘着气的低声叙述(他现在可不吵吵了),事情的大致面貌展现在我面前:陌生人向人打听这镇的警长,巴利说自己就是(这倒也不能算他撒谎),对方就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语气说“我要找能管事的”,而巴利下午又恰好多喝了几杯,所以……都是些半分钱不值的鸡毛蒜皮,不过人会为了毫无意义的玩意搭上性命,从古至今也不怎么稀奇。

周围的人慢慢散去,巴利也找了个借口溜掉了,这时陌生人从诊所背后牵出了一匹马。那牲口和它的主人一样有副好骨架,瘦而结实,看得出赶了不少路。我不失时机地朝他扬了扬手:“日安,朋友,马真不错!”

我跟着补充了一句:“我就是能管事的。”

他犹豫了一下,迈步向我走来,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停住。这时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他黑得像墨西哥人。走近了更显得高挑,身上的衣服沾满沙子,似乎不太合身,但我注意到他的靴子不折不扣是一双好靴子。

陌生人的眼睛直盯着我看,然后带着害羞般的表情朝我伸出了手:

“日安。詹尼森·基德。”

 

我非常惊讶。

不,当然,我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我没有想到这名字所代表的人是眼前这个样子。

他比传说的更高大。和栽在他手里的盗马贼和通缉犯的人数相比,他未免显得太年轻,而就这份职业来说他又俊得过了头。尽管他衣服上如传说一般缝着刻有骑兵团徽章的纽扣,但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了刚才那一幕,我怎么也难以相信他就是隔壁的准州里让人闻风丧胆的执法官。有关他孤身犯险的事迹一股脑地在我耳边起哄。曾有人告诉我,他在边境巡逻队里当差时,曾一夜之间在同一棵树上吊死了四个盗马贼,其中有“暴风”那一家三兄弟,后来那棵树荣幸地成了精,频频在美墨边境的鬼故事里出没,把当地的放牛小孩吓得够呛。

我有些激动地和这传奇人物拉着话,提议去喝两杯庆祝相识(其实应该是感谢他饶了巴利的命),再谈谈他所说的“要事”。他毫不客气地把对马的赞美照单全收,而以谦逊的态度赞同了我的提议。我们约在半个钟头后。

说良心话,所有的西部公民都该见识见识这位基德先生傍晚走进“绿野”的派头!他不过换了件干净衬衫而已——镇长的儿子混进纽约银行也白搭!记得当时我忍不住打了声口哨,店里的两个娘们在酒柜后面咯咯痴笑成一团。

这场小风暴的中心有些窘地伸手摸了摸鼻子,走过来坐到我对面。

他刚坐下,我还没来得及抬手,艾丽逊就风滚草似地转了过来。放荡的岩石镇之花一手撑着桌面,一手搁到他的椅背上,没忘记用意明显地弯下腰:“我说,这位……您要点什么?”

他看看我的杯子,抬头说:“威士忌,谢谢,夫人。”

是的,他叫她夫人。我得承认,这一手还真高明,可怜的艾丽逊完全给镇住啦:那一整晚她都端足了架子,破天荒地没和任何常客打情骂俏,还让两三个醉鬼以为自己闯进了某某体面人家冰冷无趣的小客厅。这全赖那句话!

或许还有那个微笑的份儿——詹尼森·基德,冷酷的刽子手,从不容情的地狱判官詹尼森·基德,居然有着那样的笑容,顶可以编入大学生荣誉联谊会的名册,稳稳当当占据扉页位置。

我暗自打定主意要把关于那棵树的故事告诉给这没见识的女人。

 

喝了两杯之后,对面年轻男人的脸色严肃起来。他从怀里摸出一张纸,用两根指头按着向我推过来。

“我听说这个人在你这儿?”

我拿起那张纸。是一小张隔壁准州签发的通缉令,很旧了,边缘有些残破,上面的人像印制拙劣,面容模糊表情扭曲,那张脸分明是在说“先生们,本人对现状很不满意……”

然而那些特征已经足够了。我见过他,我认得他,没错。

我不动声色,一个词一个词地默念起头像旁边的句子:“姓名:菲恩……绰号:比波……劫匪……悬赏两千美元……”

在这期间基德先生一直紧紧盯着我的脸,我有些不太舒服。

暗暗掂量了一下,我回答道:“是的,他在我手里。”

对面人的脸上闪过一丝喜悦:“那么,凭这张有效的通缉令,我是否可以请求您让我把他押解回去?”

“这个,”我犯了难,端起酒杯来遮住了脸:“恐怕不行。他在我们这里也做了些案子……”

“哦,什么案子?”他露出好奇的神情。

“不是什么大案。两家小银行,驿车……你知道,就那些破事。一年来他和附近几个匪帮也合伙干过一两票,但都没有太密切的联系。他是个独行客。”我字斟句酌地说,试图让“我们对犯人一无所知”这一不光彩的事实听上去不那么明显。

“独行客?”年轻执法官的嘴角嘲弄地扯动了一下,“他以前可不是这样……比波先生也变了。”

他收起笑容,极其认真地直视着我,“请听我说,尊敬的警长,根据法律,您,或者您信任的随便什么人,有权和我一块到我们州里去领赏,全部赏金。人是你们抓到的,钱是你们该拿的,我没有兴趣,也绝不会要哪怕是一块钱。我只想亲手把他押回去。为了抓他我已经用了好几年。”

我不置可否地避开他恳求的目光,暗暗估摸着附近被羞辱的民团可能许给我的酬金与两千美元减去旅途费用后的盈余哪个比较高。

然而他马上看透了我的心思:“其实这是两年前的价钱。作为对比波先生离境的感谢,上头早就把赏格降到了一千,但是您完全不用担心报酬的问题。据我所知至少两个矿区提出的悬红现在还没变,不过最高的还是联合铁路公司的出价——他们可敬的老板唯一的要求是亲手给比波先生套上绞索。”

“联合铁路公司?”这下轮到我提问了。

“是的。两年半之前,有一段不短的日子,比波和同伙们以百分之二十五的几率光顾准州境内多数捷运邮车。通常是先安排人在某个荒凉地段的枕木下放好炸药,比波与他的搭档则扮成普通乘客混上列车。他们在车上装病,打架,或者搞出其他什么有趣的大动静,把乘务员吸引到同一个车厢里,这时候‘轰’!”

执法官做了个生动有力的手势:“车猛然停下来,人人吓得要命,接着爱看热闹的乘务员发现自己后脑勺上顶了把货真价实的0.44 雷明顿大手枪——”

“呵,那可真是好家伙,”我指了指他的枪套,“你用的也是吧?”

他腼腆地点了点头:“这种枪没说的——简直就像一门炮。要是我让它指着,也得乖乖拿钥匙开邮车门去。总之他们从未失手,而且兵不血刃。如果有得选的话,这些家伙倒并不乐意杀人。只有一次某个司炉工被打穿了手掌——他不知好歹地企图去够一步之外的双筒猎枪——而比波是个神枪手。他们的活干得很地道,很快搬空邮车,然后骑马消失在方圆几百英里的荒原里——有时甚至有工夫与车上的东部淑女来点高雅的调情。”

“邮车里是什么?”我努力使自己的语气不显得对劫匪生涯过于神往。

“黄金,白银,含金的矿石,钞票,很多很多……大多数是采矿公司的收入,也有些属于银行……”执法官陷入了回忆,神情有些恍惚,“他们简直就像在抽税。一流的骗子搭档,狡猾的亡命徒……我们拿他们完全没有办法。”

“那他后来为什么离开?”

“他和搭档拆伙了。大约是两年前。有人说他们分赃不均,他杀了另一个。不,根本不是这样……我猜是那个家伙想洗手不干,而比波不愿意,所以就大家各走各路。不过的确从那时起他的搭档就销声匿迹,而比波离开老地方,到你们这里重操旧业。”

“难道他觉得钱还不够么?”

“钱?”执法官英俊的脸上露出一种近似于咬牙切齿的古怪微笑,“噢噢,老兄,你根本不了解比波。兴许最开始是为了钱,到后来他完全迷上了做强盗的感觉:枪战,被追捕,在沙漠里骑马飞奔,像孩子拆圣诞礼物一样兴奋地打开邮车和保险箱的门……没错,小孩压根就不懂什么叫做见好就收。”他摇摇头,不无遗憾地补充了一句,“他是个发了疯的小孩……是的,没人比我更清楚这点——我追捕他已经好几年了……”

他再次充满企盼地盯着我。

我沉吟着。至少是令人心动的八百美元,或许更多……但出趟远门毕竟不是轻松差事。

年轻的执法官叹口气,抿了抿嘴:“当然,我知道,他在哪里下场都一样。我无权强迫您作任何决定。不过您也是吃公家饭的,我想您能明白我的心情……不谈了,我们来玩牌怎么样?”

 

如果此前我的赌运还算不错的话,那天晚上则可以说是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开始时我们还有来有往,我小输了一点,但到第五盘的时候形势就完全一边倒了。执法官五块和二十块的旧纸币源源不断地流向我的口袋。第九盘的时候他彬彬有礼地将赌注提高了一倍,而他面前的钞票消失的速度更快了。一个小时后他拿出一个小巧的鼓囊囊的鹿皮子弹袋扔到桌上。酒馆里顿时响起一阵低呼。从声音可以听出那里面塞满了银币。

“让我们玩得痛快点。”他微笑着,把那袋子推到桌面中央。

对我这是此生从没经历过的豪赌。在这个州,办理一次合法的结婚或者离婚手续我可以收五块钱,而现在桌面上的钱可以让这个镇里所有姑娘小子结婚、离婚、再结婚地折腾个够——这真叫人瞧了眼花!如果是往常我一定会犹豫,但那时我正在上风头里,又喝了不少酒,就也把面前的钞票往前一推:“痛快点!”

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我的手在翻牌时不由自主地发抖。

结果……我又赢了!

 

赌运不佳的年轻人伸手从子弹袋里挟出三枚银币:“让我留点钱吃早餐。”他打趣地说,随即把袋子口扎上打了一个结,爽快地扔进我怀里。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做这一切。

他的手指很灵活,指甲干净,骨节修长有力。传说中他习惯在处死犯人前做祷告,不过有时只是划一个简单的十字——用的就是这只手。我想象着他用同样灵活的手法给绞索打结的情形,兴许和玩牌相比他的手更适合杀人。一个运气糟糕的,但是风度可以作榜样的赌徒!失去这么一笔钱,从头到尾他连眼睫毛都没有动一下。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我的心可是还一直怦怦跳着,我觉得可怕。如果州长也来赌一把的话,我大概会把这个州也赢过来。我想我得再喝一杯,也请他喝上一点。从下午起一切就跟做梦一样了:结识了鼎鼎大名的人物还把他的钱赢了个精光,这样的美事绝不会会天天都有。而这一切终归都因为前些日子我交的那桩好运。

艾丽逊送上了酒,我忙不迭地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时我看到了基德的表情,我马上知道他将要说什么了。

果然他再次提出了那个要求:“警长……”

我迎着他的目光,忽然发现拒绝的话这次不再那么容易说出口。那个小子弹袋现在正硌着我的肚子呢。

 

大路的另一头是我住的房子,同时也充任镇警局。从酒馆里出来,在空荡荡的路上走过去的时候,基德又问了不少关于那通缉犯的情况。

“这么说他现在还伤着哪?”

“他肩膀上挨了我两枪,”我忍不住挺起了胸,“估计要不了命,不过刚开始我们都以为他活不了啦。取出子弹后伤口感染得厉害。我们这里可没有好大夫,克兰特那老母鸡只会治拉肚子。但后来他又不知怎么着挺过来了。”

“你们有没有审问过他?他说过什么吗?地点,人名什么的?”

这话问得有些突兀,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但执法官表情十分平静。

“当然没有。加起来他没说过十句话,而且都是对老伊迪茨——我的女佣,也照料他——说的。前些日子他只剩半条命,审他也是白费工夫。不过那会儿他昏了又醒的倒是爱哼哼,听着像在唱歌似的。”

执法官默默地走着,突然轻轻哼出了几个调子:“像这个吗?”

我惊讶极了:“就是它!你怎么知道的?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

“‘哦珍妮姑娘,我浅棕头发的珍妮姑娘……哦!嘭!嘭!’”执法官用低沉的嗓音重复了最后这个怪逗人的小节,轻笑起来,“含义?几年前他的搭档不走运,发伤寒时被我们捉住了,比波拉着几个伙计劫了押运的马车。我们在后面紧追不舍,把他们围在山上……那晚可真冷。再也没那么觉得冷过,天上的星星亮得吓人,跟银子结了霜似的。他隔着灌木丛和我们交火,一边开枪一边就唱着这支歌。就那么唱了整整一夜,那种冻死人的天气……‘浅棕头发的珍妮姑娘’——这个疯子。”

他摇着头。路边窗户里的灯光映到这高个儿男人的脸上,我再一次看到了那种非常古怪的微笑——既像愤恨又像喜悦的,人们面对凡人所无能为力的怪事时都会有的那种复杂的心平气和:我认了。

也许吧,比波是个疯子——可是你们还是让他和他的同伴逃走啦。我有点同情又有些自鸣得意地想,但他被我抓住了。我!

警局已近在眼前。

 

我住的是一幢两层的建筑。楼上是我的房间。楼下客厅同时也是办公室。而客厅对面的小起居室里就关着那位重要的通缉犯——现在请称他为“我亲爱的摇钱树”。

办公室里面热腾腾的,充满了烟草和酒精的味道。巴利,我的其他几个手下还有附近民团的人正在我的卷式台面办公桌上掷骰子。今天轮到他们值夜。作为一个一贯谨慎的人,虽然逮到那家伙时我还不知道他有这么大的来头,但从那时起我就安排了轮班守卫。

巴利一看到我就想要站起来给我让座,其他人则一脸苦相。我摆摆手制止了他。我今天已经赌得够意思了,再说现在谁还看得上那点小钱。

接着所有人把惊叹的目光献给了我身后的人。詹尼森·基德大驾光临的消息看来已经传开了。巴利有点尴尬地别过了脸,随即做出一副完全不在意的强硬态度。

还在硬撑呢,我好笑地想,这蠢家伙也不想想,他下午提出和詹尼森·基德决斗而晚上还能活着坐在这里,算是多大的幸运。

我从楼上拿钥匙下来打开了起居室的门,基德和我一起走了进去。背后掷骰子的声音消失了,我没关门,用后背感受着伙计们的惊奇目光。

 

这是间小屋子,关得严严实实,还点着蜡烛,在这样的初秋天气里闷热得让人发昏——“病人见不得风”。唉,我可真拿老伊迪茨没办法,她唠叨起“病人这样”“病人那样”的口气像在说她的亲儿子。我怀疑当最后我们把这小子送上绞架时她会抹半个月眼泪。

那个“病人”现在就半躺在我们面前的长扶手椅上。他伤在肩背,无法长时间平躺,腿脚也在椅子上捆得结结实实,但这并不妨碍他现在睡得很熟。侧着头窝在被盖里,肩膀裹着厚厚的绷带,就这副倒霉样居然让他看上去满秀气满俊俏的,比在通缉令上要顺眼得多。那张面颊原先的棕色因为这段时间没见天日而消褪了不少,另外显出一种苍白的浅褐光泽来。“就像象牙一样——他可真俊。”伊迪茨曾经乐滋滋地跟我形容。

都是胡扯,她哪见过什么象牙!

 

詹尼森·基德走过去,弯下腰仔细看了看,然后直起身子对我说:“是的,是他没错。”

他伸手拖来这屋子里唯一一张木凳,坐在长椅前面,叹着气,喃喃地念着:“比波……比波……”忽然他扬起手,一个清脆的耳光抽在熟睡的人脸上。

我和长椅上那家伙一起吓了一跳。被惊醒的人茫然地张开了眼,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好像完全傻了。他的半张脸很快肿了起来。

“喏,喏,喏,”执法官很开心地拿一根食指在伤员混沌的眼睛前晃动着:

“还认得我吗?尊敬的比波先生?或者我需要做个自我介绍?詹尼森·基德,幸会!”他夸张地伸出手去,忽然又收了回来,“我忘了,你现在手动不了了是吧?哦,太冒昧了。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现在伤员有些清醒了。他眨眨眼睛,清亮的眸子平静地注视着执法官。

基德先生笑了起来:“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你信不信?你想的我都知道。但我要告诉你两件你绝对想不到的事。”

他止住了笑,耐心地,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你盼着谁来救你。可是你别指望了。你的老搭档来不了了。”不知什么时候一块小金表出现在他手上,悬在长椅上空来回晃动着:“你还记得这个吗?”

长椅上的人看到了那块表。他浑身突然剧烈地一震。

那时我有种错觉,似乎蜡烛的光在那一刻里都被吸到他的眼睛里去了,然后他闭上了眼,把那些光芒都关在里面。

执法官收起金表,向他探过身去,平和地说着:“你想不想知道他现在躺在什么地方?你可以问我……不想知道是吗?那我再告诉你第二件事。”

他们的脸离得更近了,执法官继续说着:“在我来的地方有整打的人等着要好好折磨你呢。你有没有想过终于会有这一天?当初你领着追兵们转圈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只是‘哪能有的事,我比波怎么会被抓住’,是吧?你现在感到后悔了吗?”

对方仍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好吧……现在让我们来讲讲道理。如果你愿意说点什么,比如说说你的那些跟班,或者波士顿那些销赃的混蛋们,或者随便什么东西,地点……我想我们还是有交易可做的。相信我,你的选择还真不少……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

他停下来环顾了一下四周:“我想你在这里受到的热情接待已经够多了,可能多到有些发腻。我很愿意让你享受一些地道的‘家乡风味’,你明白么?你这可怜的,愚蠢的小崽子。”

在这段威胁以最轻松和平的语气结束的时候,比波突然睁开眼睛,“扑”地向执法官的脸吐了一大口唾沫。

然后他又满意地闭上了眼。

 

我从旁边看见基德先生的左手,那修长有力的五根手指用力地握紧后又张开。随后他站起来转向我,毕恭毕敬地说:“警长,请允许我……我只要五分钟。”

 

我不知所措地向后退出了房间,门在我眼前关上了。

现在我加入围在门口面面相觑的阵营了。

所有人都在专心聆听,满腹疑窦。巴利悄声发誓说他听到了祈祷声,“他正要弄死那家伙”(这正是我所担心的);而另一个人则一口咬定当过骑兵的人都有一套让人疼得发不出声音的整人手段:“战争期间我叔叔……”我们捂住了他的嘴。他一讲起他叔叔就没完没了。

但这个悬疑局面并没有持续五分钟那么久。听见重物倒地的声音时我想还不到三分钟,接着门开了,詹尼森·基德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我注意到他的两只手干干净净。

“看来他的确什么也不知道。”他自嘲地咧了咧嘴,“各位,这里有咖啡吗?”

向门里望去,我们看见那张长椅翻倒在地上。巴利和我走进去把椅子扶起来。

比波好好地捆在上面,嘴角挂着一点血丝。

他没死,只是又晕了过去——仁慈的老伊迪茨幸亏已经回家了。

 

喝完咖啡,基德提出告辞。我把他送到门外。

“我今晚会住在旅店里,你知道的……酒馆楼上。”他一边戴帽子一边对我说。

那位“夫人”的媚笑立刻浮上我的心头,我心里一阵烦躁。好啊,真有你的,艾丽逊宝贝,真有你的。

“明天我和您一早出发,赶七点钟苦水河那趟列车怎么样?要带上这半死不活的家伙得准备一辆马车。我只有一匹马,还得再要一匹……您最好多叫些人护送,到车站的途中我们需要万无一失。”

我一一答应着。

他和我握手告别,转身走下台阶,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回过头来:“啊,对不起,我还有件事……”

“我想知道,您究竟是怎么抓到他的呢?”执法官从台阶下仰头望着我:“我曾经以为他永远不会被人打中。”

这时候我站得比他高,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黑发男人的困惑表情使他显得特别年轻,那种又好奇又苦恼的样子很像铁匠铺里的小卷毛学徒。我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加上那些银币的效力还没有过期,因此我告诉了他整件事的经过——在那之前我还没跟任何人说起过呢。

 

其实事情也很简单:

那天我正在镇外巡逻,远远看见一阵沙尘滚了过来。在我们这儿出现这种样子不是有沙暴,就是有一大帮人正骑马奔过来。于是我勒住马远远地看着,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子——当然那时候我还不晓得他是谁,但我随后又看到后面追他的人是附近的民团。

“拦住他!打死他!开枪!”他们朝着我大声嚷嚷着。

我迟疑了一下,还没骑过去,那家伙朝我这边看了一眼,居然调转马头向我冲了过来。

我一直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有戏弄我的意思。总之他直直对着我过来了,我只好掏出枪指着他。我是在野地里打郊狼长大的,枪法绝不能算是蹩脚,但在这样的风沙和速度下要命中目标也是相当困难。况且这小子还是这么出色的骑手!

他那张瘦削的脸在昏黄的沙尘中越来越近,长长的头发在风里飞舞着,我能清楚看见他脸上那种专注的兴奋表情,双眼像燃烧的火炬一样穿过沙雾闪闪发光,而且一路上他还像印第安人那样张着嘴大喊大叫着——说的没错,那时候这家伙真像是发了疯。我被他这副不要命的阵仗闹得心烦意乱,但他既然冲过来了,我就得端着枪等着他,可我刚刚瞄准好的时候他突然把身子一侧,那匹马邪了门地向左边插去,眼看要从我身边飞过——这时我的枪响了。

再回过来说这只枪。

这才是关键中的关键:它不是我平常用得顺手的科尔特小左轮,而是我堂兄留给我的老亚伦!

好吧,老亚伦当然也不错,个子大分量沉,威风凛凛,拿在手上比小科尔特体面得多,就一样不好:啥都打不中。或者说,即使打中了也绝对不是你想要打的那个啥。比如你向正对面的一头奶牛开枪,遭殃的可能是二十五码开外的一匹骡子。而如果你连发,老天爷,那周围简直就没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是的,就是这么一个老活宝。虽然平时也上着子弹,但我都是把它放在床头装装样子的。可是那天老伊迪茨犯了糊涂,把这枪给我装进枪套里啦,而我正好又没检查——说起来这也真是了不得的运气。

那时我连开了六枪,之后才发现枪不对。然后就听见斜后方人从马上掉下来的声音。他仰躺在地上,肩膀上破了两个洞。跨州作案的劫匪头目,自投罗网的倒霉蛋,就这样倒在我的脚下。

看吧,这就是好运!上帝保佑!阿门!

 

执法官愣愣地听完,终于挤出了一个苦笑。“原来是这样。”

他短促地笑了一声,又笑了几声,朝我挥挥手,转身走掉了。

 

半夜的时候有人点亮了我房里的灯,一只手猛拧我的鼻子:“起来,快给我起来!”

我睁开眼看到了艾丽逊,随即又尴尬地发现楼下值夜的伙计们正在门口的走道里探头探脑。

“这么晚了,什么事?”我恼火地说。我可从来没让她在这里过夜过。

艾丽逊蛮横地揪住我的手:“那家伙有古怪——听着,就是那个外面来的,和你赌钱的,叫什么基德的,他不对头。”

“他怎么啦?”我很快醒了一大半。

“自打晚上从你这里回去,他的样子就很奇怪。我去铺床的时候看他不知道在鬼鬼祟祟地写些什么,”艾丽逊得意地说,“然后他就问我镇子里谁是够快的好骑手,可以帮他送个信。”

我沉思着,“然后呢?”

“然后?你想想这么晚了我还能找谁,还不就是这不着家的小野种。”她转身招招手,小吉姆那张微黄的苦脸出现在我的卧室门口。乖乖,越来越热闹了。我的太阳穴开始一蹦一蹦地疼。

“过来,把那位先生给你的东西交给警长。”

小家伙快要哭出来了,“他说过会给我金币的……”

艾丽逊抢过他手里的东西递给我,顺手狠拧了他一把:“哭什么哭?”结果小男孩彻底地抽泣起来。

那东西是一张纸条。用旅馆的劣质便签纸写的,但是折得挺整齐。我打开它,没有称呼没有落款,上面只有一行略嫌潦草的男人笔迹:“帽子溪。三角叶杨树。地窖。急。”

我合上字条,向吉姆问道:“让你送到哪里,给谁?”

吉姆哽咽地回答:“基德先生说……送,送给苦水河的旅馆里,一,一个叫哈特的先生……”

 

我闭上眼,把今天下午开始所有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再过了一遍。

我睁开了眼,艾丽逊正张着嘴看着我,似乎我的脸上会长出钱来一样。

 

是的,我想至少有件事情已经很明白了。那就是传说中铁面无私的詹尼森·基德也和我一样,是合众国的大西部土地上众多不那么廉洁的“公家人”的一员。

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这一点,那漂亮人物的好靴子,干净的亚麻衬衣,他栗色的长腿儿条背马,大口径的手枪,还有他在赌桌上浑不在乎的派头……别跟我扯什么远房姑妈遗产那套鬼话。他风尘仆仆地赶路到岩石镇,却声称放弃那诱人的一千美元,难道就为了我们神圣的事业?不不,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我脑子里的念头转得飞快:还有什么是比一千美元更好的呢?

当然是更多的钱……

年轻执法官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有些恍惚的,仿佛是沉浸在了回忆之中:“黄金,白银,含金的矿石,钞票,很多很多……”

——对了,那笔巨大的贼赃!

 

比波是一个人落网的,他离开了以前的搭档,也没有加入这里的任何团伙,那些钱一定被他藏在了什么地方,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那应该离他的活动范围不会太远……也就是这附近!

怪不得,怪不得詹尼森·基德对这通缉犯说过什么话那么关心,怪不得他宁肯巧妙地向我行贿就为了见到比波本人,怪不得他要单独审问他……这个狡猾的刽子手!

我毫不怀疑他在那三分钟之内取得了一些成果——无论是用刑的结果或者是他和比波达成了某种交易——总之这些成果现在就在我手里的纸条上了。

因为他还需要保持执法官的身份,所以搞到情报后自己也不便去亲自动手,但他一定安排了同伙。“哈特先生”。

我笑了起来,再次打开了那张纸:“帽子溪。三角叶杨树。地窖”。就在这里么?帽子溪在岩石镇和苦水河之间岔了道的山谷里,苦水河可能离那儿更近些。但是那位哈特或者随便什么先生,即使再有人送信,或是天亮后从这里拍电报给你,也绝对是赶不及的。

因为我,这整件事里最精明的人,上帝他老人家在美洲亲自选中的宠儿,岩石镇的警长大人,决定要把这事统统接管过来!

我跳起来找衣服穿。艾丽逊奇怪地看着我:“到底怎么样啊?这写的是什么意思啊?”

我揽住她亲了一口:“我回来再告诉你。”她脸有些红了。

艾丽逊的的确确是个婊子,可是她也是个心眼够地道的女人。她不会为了和哪个年轻好看的男人快活过一次(好吧,她赌咒说基德还没碰她),就忘了到底哪个男人才算真的对她好,谁经常帮她赶走生事的流浪汉,在雨季里给她挖排水沟。有的时候,比如说这时,我就真的满想娶她的。

 

站在楼梯上头我豪情满怀地大喊:“巴利,叫上几个人,带上枪,我们出去跑一趟!”

巴利睡眼惺忪地走出来:“不是早上才动身么?”

“住嘴,快去!”

出门的时候我不无遗憾地看了一眼起居室的门。永别了,比波先生。基德不会让太多人知道有关黄金白银的大秘密。我坚信我们的执法官朋友会干净利落地打发比波先生去会他的搭档。或许他在路上就会动手,死掉一个受伤的通缉犯没有人会注意——然而关我什么事?让基德执法官去领那些赏钱吧,让他爱在哪“祷告”在哪“祷告”吧,哪怕做一整台弥撒都和我无关!

我跳上马,巴利和另两个心腹紧跟着,我们向帽子溪奔去。马背上的风呼呼地吹着,硬得像该死的刀子,四下里黑得像锅底,然而和昨天下午相比,这才是真正的黄金之路呢。

天亮时我们到了目的地。

帽子溪是一个在淘金热中短暂兴旺了一阵又很快衰败的定居点,现在只剩下些废弃的房子。我们很快就找到了门口有三角叶杨树的那家——因为那整片地方基本上就只长着那一棵大树。院子里长满了山艾和鼠尾草,小蜥蜴在其间爬来爬去,看见人来就飞快地消失不见。

巴利一脚踹开门,我们跟着直奔地窖。

地窖很大,里面倒是满满当当的,断了把的铁锹,锄头,破鸡笼,成捆的腐烂绳子。空气里充满了浓重的发了霉的盐熏肉味儿。我们打着喷嚏,分头在四周的破烂中翻找。

突然巴利大叫了一声:“这里有个人!”

我们围了过去,巴利提着灯照着地窖的角落。那里滚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仔细看果然是个手脚都绑着的家伙。他身上给扒得只剩内衣,一条腿给子弹打了个对过,嘴看来也给堵上了,正在那咿咿唔唔地动。

伙计们给他松了绑,又扯出他口里的东西,结果他张嘴第一句话就把我们都震住了:

“我是詹尼森·基德!”

 

过了一会儿,巴利回过神来,胆怯地问我:“可是那个人……”

被我们解救的可怜虫坐在地上持续咆哮着,闻所未闻的边疆粗口如洪水一般滔滔不绝——饿了好几天又挨了枪子儿,这老兄居然还有这样的精力,实在也不像平常人物。他一边骂一边扔给我一团皱巴巴的纸,我迷惑地伸手接住。

所谓的“纸”是就它的本质而言,事实上那是一团塞在他内衣腰带里的棉絮状的东西,被汗水和尘土裹得软绵绵的。

我小心翼翼地展开铺平,终于看出来是一张通缉令的一半——另一半我在半天之前有幸拜会过——和它的兄弟一样的印制拙劣,模糊不清,不过仍足以让我立刻认出那张脸,黝黑的,英俊而温和的,带着可以上大学生荣誉联谊会名册的笑容。

   “以上二人为共犯……”那些词在我眼前飞舞着,我觉得头有些发晕。

 

他们是一流的骗子搭档。

狡猾的亡命徒。

还有,靠得住的伙伴。

 

留在警局里的人说,那天清早,那位执法官“等不到警长”,无奈地独自带着他的猎物启程。民团的人把他们送出了很远。那瘦弱的通缉犯据说在被抬上马车时仍然昏迷不醒,“象牙般的”脸看起来比死人也好不了多少­——只有想着他一命呜呼的可能性,我心里才会舒服一点,虽然伊迪茨每说起这事就要擦擦眼角。

但另一方面,小吉姆的证词却让人十分愤怒。他发誓说当那辆马车车轮开始转动时,他亲耳听见车厢里有轻轻唱歌的声音,而且“好像挺快活”……

“哦珍妮姑娘,我浅棕头发的珍妮姑娘……”

——是的,我那年的好运就在这样的歌声里终结。

哦!嘭!嘭!

 

(顺便说一句,虽然后来运气一直不太好,但我的确娶了艾丽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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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西部风我也是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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